1. 什么是公款旅游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為了剎往四風,岀臺了八項規(guī)定,要求黨員及領導干部堅決執(zhí)行,明令禁止用公款吃喝旅游,要求黨員領導干部要做群眾的表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情為民所系,想為民所想。踏踏實實做事,干干凈凈做人,一心一意謀發(fā)展。所以單位不可以用公款組織旅游!
2. 公務員公款旅游
國家公職人員不能進入的娛樂場所指一切有賭博活動的場所;以及工作時間不能出入涉及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的場所,不得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不準用公款組織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國(境)旅游等活動。娛樂場所泛指常見的茶樓、洗浴按摩場所、麻將館、KTV等。
3. 公款組織旅游
借公務之機繞道或變相用公款支付費用。
4. 什么是公款旅游服務
過往曝光的多起公款旅游事件中,當事人要么一開始就坦白“我這是自費旅游,沒花公家的錢”之態(tài)度,要么就擺出“已積極退回所花公款并認識到錯誤”的姿態(tài),而最終處理結果也基本都在“責令退賠用公款支付的各項費用”中結束。
5. 公款旅游的原因
這個問題主要看參與公款旅游的一般人員在這個公款旅游案件中,參與程度的深淺或者說是所起作用的大小。
如果僅僅是參加了公款旅游,一定會被要求將所消費的公款退賠出來,并且會受到批評教育處理; 如果是提議進行公款旅游或者說在進行公款旅游的決策中起到一定作用,除了會被要求將所消費的公款退賠出來以外,還會根據(jù)在其中所起作用的大小進行相應的紀律處分。
6. 什么是公款旅游項目
借道一征得別國同意后從其境內通過。在交通管理實施“借道左轉”的新規(guī),用公款旅游,借公務差旅之批旅游或者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游。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者,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7. 什么是公款旅游?
公款旅游也算犯貪污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fā)生,有下列第一項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下列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一)貪污數(shù)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jié)的。
(二)貪污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
(三)貪污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或者數(shù)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
8. 什么是公款旅游直接責任人
公款存入私人賬戶違反的條例:
根據(jù)《商業(yè)銀行法》第48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單位的資金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即公款私存。
《人民幣單位存款管理辦法》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將公款以個人名義轉為儲蓄存款”。
國務院《儲蓄管理條例》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將公款轉為儲蓄存款”。
公款私存的法律解釋為“單位或個人將公款以個人名義轉為儲蓄存款的行為”。
中國人民銀行《現(xiàn)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guī)定:
不準將單位收入的現(xiàn)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因此,任何企業(yè)、單位把公款存在財務人員或者其他個人的私人賬戶上,都是違反規(guī)定的。
按照《現(xiàn)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十三)款規(guī)定:
“將單位的現(xiàn)金收入以個人儲存方式存入銀行的,按存入金額百分之三十至五十處罰?!?/p>
9. 公款旅游怎么界定
公款旅游是違反黨的紀律處分條例。
第九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務差旅之機旅游或者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