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區(qū)別是有的,不過你說的東西一般回民都是不吃的。 回族人在飲食方面有本民族的特色的禁忌。主要是禁食一些食物。如奇形怪狀、污穢不潔、性情兇惡、行為怪異的飛禽、猛獸及魚類,都屬于禁食范圍。 大致分類 禽類:吃谷物、有嗉子、似雞嘴的可以吃。如雞、鴨、鵝、鵪鶉、鴿、麻雀、大雁等。似鷹嘴、食肉的則不能吃,如老鷹、梟、騖、禿鷲、烏鴉、喜鵲、啄木鳥等。 獸類:反芻(倒嚼)、有四蹄、蹄分兩半、性情馴善的可食。如牛、羊、駱駝、鹿等。反之則不可以,如豬、狗、貓、虎、豹、狼、獅、鼠、蛇、驢、馬、騾、狗及猴、熊、象等。 魚類:腹下有鰭,身上有鱗,脊上有刺,有頭尾的,如鯉魚、鰱魚、鯽魚、草魚、黃花魚、帶魚等可以食用。不能食用的有鯨魚、鯊魚、青蛙、烏龜、海豚、海豹、海狗、海獅等,還有“象魚不是魚、叫魚不是魚”的也在禁忌之列,如泥鰍,甲魚等。 另外,不少回族人還有不食用家兔(野兔則可以)的傳統(tǒng)。據(jù)說是因為家兔從懷孕到產(chǎn)崽的周期為一個月,而且母家兔在正常的氣候下,每個月都可以來月經(jīng)并進(jìn)行繁殖,也就是說家兔可以每年繁殖十多胎。 可食動物牛羊等身上的內(nèi)外生殖器、睪丸、血液、鼻須、耳朵、胰子(淋巴結(jié))、腦、膀胱等部位不可食用。因為這些部位和物質(zhì)往往是各種病菌高發(fā)滋生地,藏污納垢的所在。所以賣牛羊肉的回族人需把牛肉、羊肉收拾干凈,規(guī)置利索。肉棘、胰子、污血管、淤血塊、散臟毛等各種污物,都應(yīng)該給去掉,特別是絞餡尤其要洗凈弄清潔。 伊斯蘭教《古蘭經(jīng)》中關(guān)于飲食禁忌的章節(jié): (2:173) 他只是對你們禁忌自死的、 血、豬肉、與宰割時不以安拉的名高呼的。其非背叛,也非越范,被迫無奈的人,于他無罪。安拉實是多恕的,特慈的。 (5:3)對你們列為禁品的,是自死的,血,豬肉,未經(jīng)朗誦安拉的尊名宰死的。以及掐死的,打死的,摔死的,碰死的,毒獸吃剩下的,你們所宰割的不在禁例,在石上被宰的與你們用簽子分的。這是背謬?!? (5:96)“海里的動物和食物,對于你們是合法的,可以供你們和旅行者享受。” (6:121)你們不要吃那臨宰時未記念過安拉之名的。那實是罪惡。 (6:145)你說:(對于食者禁不可食的,依我所得到的默示,不外是自死的或外溢的血,或豬肉——因為那是穢物或是臨宰時未朗誦安拉之名的非法的,其非背叛,也非越范被迫無奈的人,你的養(yǎng)主實是多恕的,特慈的。) (7:157)“他命令他們行善,禁止他們作惡,準(zhǔn)許他們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們吃污穢的食物?!? (16:14)“他制服海洋,以便你們漁取其中的鮮肉,做你們的食品;或采取其中的珠寶,做你們的裝飾?!? (16:115)他只禁止你們(吃)自死的肉、血和豬的肉,以及憑安拉以外的名字所屠宰的(牲口),倘若是迫不得已,不是存心違叛,也不過分,那么安拉是多恕的、至慈的。 顯然,《古蘭經(jīng)》中對于飲食禁忌的章節(jié)不能完整的說明回族傳統(tǒng)的飲食習(xí)俗。 猶太教和基督老教經(jīng)典中關(guān)于飲食禁忌的章節(jié): 猶太教“摩西五經(jīng)”(〈創(chuàng)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shù)記〉和〈申命記〉的通稱,屬于《圣經(jīng)/舊約》前五卷書)中關(guān)于飲食禁忌的章節(jié): 利未記 第十一章 3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6 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凈; 7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凈。 8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凈。 9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里、海里、河里、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10 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dāng)以為可憎。 11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他的肉;死的也當(dāng)以為可憎。 12 凡水里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dāng)以為可憎。 13 “雀鳥中你們當(dāng)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頭雕、紅頭雕、 14 鷂鷹、小鷹與其類; 15 烏鴉與其類; 16 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17 鸮鳥、鸕鶿、貓頭鷹、 18 角鴟、鵜鶘、禿雕、 19 鸛、鷺鷥與其類;戴鸻與蝙蝠。 20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dāng)以為可憎?!? “申命記”中的第14節(jié)中也有提到: (申14:3) 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申14:4)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 (申14:5) 鹿、羚羊、母鹿、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 (申14:6) 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申14:7)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兔子、石獾(或:巖貍)、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凈。 (申14:8) 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凈.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申14:9)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申14:10) 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是與你們不潔凈?!? 看到這里,大家應(yīng)該明白,把伊斯蘭教的《古蘭經(jīng)》、猶太教《摩西五戒》(基督教《舊約全書》)中關(guān)于飲食禁忌的特點(diǎn)、西域游牧民族的一些飲食習(xí)俗和回族所處大環(huán)境等因素的綜合起來,就能比較完整的解釋回族飲食禁忌習(xí)俗的形成原因。可見,回族人的飲食習(xí)俗來由除了宗教的因素外,與回族的形成和淵源有著更密切的關(guān)系,隨著回族的發(fā)展以及所處大環(huán)境的影響,形成了鮮明的回族特色,并成為歷代相襲的回族傳統(tǒng)之一。 由于回族人多以小聚居的方式散居在中國各地,和缺少正確的宣傳等原因,這些飲食禁忌的風(fēng)俗習(xí)慣歷來比較容易受到外界的誤解,甚至嘲弄和污蔑,給各方帶去無謂的心理傷害,所以對于回族人來說,堅定的保持本民族注重飲食清潔和身心健康的飲食習(xí)俗還有著反對民族歧視、抵制民族同化的意義。新中國成立后,黨和政府提倡民族平等、保護(hù)民族文化、尊重民族風(fēng)俗習(xí)慣,有很多偉人理解并尊重回族生活習(xí)慣的風(fēng)范被各族人民傳為佳話。在日常生活、工作、學(xué)習(xí)中,也有越來越多的漢族等兄弟民族同胞在與回族人的交往時,對此表示理解甚至在就餐時遷就回族一方,使回族人民感到了由衷的溫暖,各族人民互相尊重的美德加深了彼此間的情誼。 注:中國境內(nèi)具有清真飲食習(xí)慣的民族除了回族以外,還有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東鄉(xiāng)族、柯爾克孜族、撒拉族、塔吉克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保安族,但各族因為民族歷史、所處環(huán)境等的不同,在飲食禁忌方面往往具有本民族的一些特點(diǎn),總的來說大同小異。
滿意請采納
問一下回民讓不讓吃螃蟹,田螺什么什么的..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2021年07月01日 10:11:25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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