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時禁忌
歲時禁忌,是指民間年節(jié)的忌諱,一種傳統習俗。如除夕日,忌打碎碗碟、說不吉利的話。吃年飯不能用湯泡飯(是害怕來年鬧水災),除夕夜和正月初一日說話忌帶“死”、“鬼”等不吉利詞語;初一早晨忌喊人名字,吃“湯圓”,忌說吃“湯粑”。要說吃“圓寶”;初一忌掃地、吹火、動土、向外潑水,婦女忌動針線。有新喪者,初一要閉門不出,并且年內忌拜年串親。正月不宜見到鵲鳥打架,男子忌剃頭等。
婚姻禁忌
同姓和同族不能通婚;結婚忌生肖相克,如:“狗克雞兔”,雞狗、兔狗相配不得到老;婚嫁禮品忌單數;一年內如果沒有“立春”這個節(jié)氣,稱為“隔年春”,此年忌結婚;新婚之夜,不準說不吉利話;結婚拜堂時,忌孕婦在堂;新婚前一夜忌空房,須有長輩住宿叫“暖房”。娶親忌同出殯、報喪等不吉祥事;新婚忌用拆洗過的被褥,認為是對新娘的輕視。結婚花轎不走重路,傳說如走重路,男續(xù)弦,女改嫁。
喪葬禁忌
忌病人死在床上,臨危者一般要將其扶起或坐于椅上。忌人死在外鄉(xiāng),無論男女老幼,死于外鄉(xiāng)者,尸體不能抬進龍門和堂屋;停尸守靈,忌貓鼠等動物近前或從尸體上越過,據說這樣會“炸尸”。入殮時,死者忌照天光,一定要用被單罩著。喪期忌穿孝服或包孝帕進入他人住宅,尸體或棺木忌停放別人家門口;在治喪后“七七”期內孝子不準理發(fā),守孝期不得穿紅衣服、戴紅冒子,父母喪后百日內不能結婚。燒靈關夫時忌哭嚎與呼喊他人名字。給死者穿壽衣時,忌眼淚掉在死者身上。孕婦的丈夫忌抬喪。死者穿衣忌偶數,并忌帶金屬的東西。送葬的人忌出魂前離去等等。
日常禁忌
寫信、留言字跡忌用紅色,晚輩與長輩名字中的某一字忌諱同音,否則認為大不敬。兄忌與弟媳開玩笑或進弟媳臥室,做客不能和少婦坐在一起;借用別人家的藥鍋熬藥忌主動送回。初五、十四、二十三忌出門遠行和外宿。另有戊時忌動土,酉時忌殺雞,亥時忌殺豬。作客人忌用腳踩火坑中的“三腳架”。驚蟄不能拿針等。
舉止禁忌
男人忌摸頭,女人忌摸腰,忌跨小兒頭頂,跨小兒頭頂認為小孩長不高。吃飯時禁用筷子敲擊盤碗,敲碗是罵做飯人的行為。忌將筷子插在飯碗中間,因為這和靈前放“倒頭飯”很相似。盛飯時不能說話,不能將飯瓢往外倒或平放,只有過去的犯人才這樣盛飯??腿嗽趭A菜時不能與客人交叉夾菜。端菜添飯大拇指不能放入碗內。吃完飯忌碗底留殘飯。吃飯時忌靠門框或蹬門檻或在門外,因為只有乞丐才有這種習慣。有長輩同桌不能坐上席。走路小輩不能走在長輩的前面。婦女不能坐別人家的門檻及跨扁擔或釣魚竿。公公不能與兒媳婦同坐一根凳子。婦女在妊娠期間不宜出入喪葬場合。月經期間不宜竄門。外人忌出入坐月子婦女的臥房。月家不走月家。婦女回娘家忌為娘家掃地。女兒不能到娘家上墳等。
居住禁忌
蓋房時忌陰木,忌并椽、忌陰隼,兩根椽子排一起會生病。水道要繞門而過,這樣財帛不會外流。門不可沖門,門不可對窗戶,門不可對直沖道路。住宅基地前不能栽桑、后不可栽柳,院內忌種楊樹。屋前不宜有廟宇,屋后不宜有墳墓。大門不能對屋角、電桿、尖銳的物體等等。
生活禁忌
生活禁忌主要指飲食烹調禁忌和食物生克禁忌等。如:雞肉不能與芹菜炒,狗肉不能與綠豆一起吃,雞蛋不能與糖精炒,牛肉不能與栗子混在一起吃,菠菜不宜與豆腐煮、韭菜不宜與菠菜同食;未婚男女忌吃豬蹄子(豬蹄叉),怕婚姻不順利等。
語言禁忌
談吐是語言禮儀的一門藝術,交談是人與人之間最迅速最直接的一種方式,在增進了解,加深友誼方面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初次見面交談,忌問對方年齡、婚姻、住址、收入、經歷、信仰等,即便想知道別人姓氏、年齡等也要加上“貴”字,如“貴姓”,“ 貴庚”等。做事語言要文明,忌說臟話,大伯哥忌與兄弟媳婦開玩笑,清早起來禁忌談神論鬼、死傷之類的話。忌呼他人祖、父的名字。行船忌說翻、沉、漏等語;人活百歲,不能說百年,即使活百歲也說99歲,人們把“百年”理解為人逝去。死人道場完畢,送先生出門不能說“慢走”、“以后再來耍”之類的謙虛話。
生產禁忌
生產禁忌是指人類在進行物質生產——采集、漁獵、農耕、放牧和其他手工業(yè)活動中所遵守性的禁忌。目的是防止人們分散精力,全力以赴地從事農業(yè)生產。湄潭農民在農事生產活動中禁忌頗多,如每月農歷初五、十四、二十三日稱“月忌日”。每月初一、十五忌淋糞。尤以二月禁忌較多,諸如初一禁鳥,初八禁崩,還有驚蟄忌動土,春分忌下田,戊日忌金犯土(不宜挖田土)等。
月忌日
每月內的忌日。舊俗以農歷每月初五、十四、二十三日為逢中宮之日,稱“月忌日”,月忌日凡事必避之。古代術數家以九宮與日期相配﹐初一為一宮﹑初二為二宮﹑初五為五宮(即中宮)、初九為九宮。宮數盡,至初十復至一宮,依次循環(huán),其數十四﹑二十三均逢中宮。中宮為星位之極﹐至尊之地而故當避忌。
忌戊忌戊,民間舊俗禁忌。逢戊日不可動土、淋糞。猶以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申、戊戌日重要,如觸之則穢地靈,會有飛來橫禍相侵之災。因此民間常有人在六戊日燒香誦經、建齋設壇,關申天曹,祈求得時歲稔,衣食自然。
在農村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風俗,也有不同的生活禁忌,俗話說“三里不同俗,十里改規(guī)矩”。每一種風俗禁忌都是從祖輩上傳下來的,源遠流長,約定俗成,包含著人們對生活的理解,即使有些是迷信觀點。
我生活在豫東,從小就熟悉了我們這里的生活日常禁忌,不妨給大家介紹一二。
1、出遠門最忌四、七日。四諧音“死”,七同“氣”,怕受人欺負。農歷正月十三不能辦喜事,不出遠門,不能動工修繕,因為這一天是“楊廣忌”,我們這有“到了楊廣忌,辦事大不利”之說。
2、看病人不能在下午或晚上。下午太陽一過正中,陽氣衰落,主病人不利,晚上為日暮,更是不吉。
3、走親訪友吃飯不能坐北面,北面為上,是長輩的位置,不經推薦你坐哪里是會被鄙視的。
4、招待客人上菜不能上八碗,有“狗扒碗”之意。敬酒不敬單杯,好事成雙。
5、婦女流產或生孩子后一個月內不能串門,不進私宅,說是血腥沖宅氣,讓人家知道了不僅生氣還讓你拿著香蠟紙炮去祭祀。
6、過春節(jié)蒸饃煮肉做點心第一口不能吃,要先敬神和過世的長輩,不然會倒霉的。
7、父母不全兒女不全的人不能打墓,主暮主后輩不旺。
要說起來農村禁忌還有很多,總之都是圖吉利,討彩頭,表現人們樸素的生活愿望,也構成了風俗文化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