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親政策是中國歷史上中原封建王朝統(tǒng)治者利用婚姻關系同邊疆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上層統(tǒng)治者修好的政策。與唐朝和吐蕃那種平等的和親不同的是漢朝和匈奴的和親,由于漢朝與匈奴實力相差懸殊,所以與匈奴的和親,并不是在雙方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而實際上是漢朝對外政策中一種不得已的妥協(xié)。
和親政策幾乎貫穿整個漢王朝的歷史。從漢高祖白登山被圍至漢武帝時期可被視為漢朝早期的和親。這個時期的和親最顯著特征是漢朝在和親中政策中的只嫁不娶。
經(jīng)過了秦朝末年長期的農(nóng)民起義和內(nèi)亂,到了西漢初年,漢朝統(tǒng)治者接手的是一個千瘡百孔、百廢待興的國家。此時的漢朝境內(nèi)人口銳減,馬匹嚴重不足,老百姓連飽飯都吃不上。也正是因為如此,漢朝初年的統(tǒng)治者們在漢高祖白登之圍兵敗后再未敢有主動出擊匈奴的行為。高祖之后的惠帝、呂后、文帝、景帝,這些統(tǒng)治者都奉行與民休息、修養(yǎng)生息的政策。同時,面對北方強大的匈奴的多次進犯和侵略,漢朝政府既沒有能夠徹底擊敗匈奴的實力,同時又需要有一個和平安定的外部環(huán)境來集中全部精力恢復生產(chǎn)。打又打不過,打又不能打,所以,那就只有一條出路,就是送女人了。漢朝通過不斷地與匈奴統(tǒng)治者和親,同時又向匈奴統(tǒng)治者送予大量錢財,從而換取與匈奴的暫時和平,這種行為盡管非常屈辱,但是自古以來并不為史家所詬病,因為這并非賣國求榮的行為,而實際上是漢朝政府忍辱負重,韜光養(yǎng)晦的強國戰(zhàn)略。
漢初的這種屈辱的和親政策起于漢高祖時期,中間經(jīng)歷的惠帝、“呂后”、文帝、景帝,最終于漢武帝時期結束,前后持續(xù)七十多年。這期間,無數(shù)位大漢公主們?yōu)榱俗约簢业暮推?,百姓的安居而背井離鄉(xiāng),身赴匈奴。到了漢武帝時期,漢王朝經(jīng)歷的長期的休養(yǎng)生息,國家實力得到恢復,經(jīng)濟發(fā)達,財政充盈,軍事力量也強大起來,已經(jīng)有足夠的力量與匈奴抗衡,于是,漢武帝廢除了和親政策,開始集中力量對匈奴進行軍事打擊。
原創(chuàng):歷史課課代表
一說到和親政策,首先想到的自然是王昭君。
杜甫的《詠懷古跡五首》里有一首是寫王昭君的:“群山萬壑赴荊門,生長明妃尚有村。一去紫臺連朔漠,獨留青冢向黃昏。畫圖省識春風面,環(huán)佩空歸夜月魂。千載琵琶作胡語,分明怨恨曲中論?!?/p>
自從出塞遠嫁匈奴之后,昭君就成了歷代文人吟詠不休的對象。品讀此詩,不禁對漢朝的和親政策,對那些以王昭君為代表的遠嫁異域的弱女子的命運,再一次進行深入地思考。
對于漢朝的和親政策,歷來看法不一。郭沫若在《中國史稿》,翦伯贊在《歷史問題論叢》里都說和親是漢族和少數(shù)民族“友好”的體現(xiàn);而范文瀾(《中國通史簡編》)和王桐齡(《漢唐之和親政策》)卻認為,和親是一種“屈辱”。
其實,“友好”也罷,“屈辱”也罷,說到底,和親就是一種政治外交行為,是中原王朝和少數(shù)民族政權的互相利用。而那些遠嫁的女子們,本質(zhì)上就是政治的犧牲品,外交的工具而已。
漢朝的和親政策措施從劉邦開始的。公元前198年,劉邦從平城之圍中好不容易脫險,意識到匈奴的強大,聽取了劉敬“和親”的建議。其后,惠帝三年(前192年),文帝六年(前174年),景帝五年(前152年),都曾派遣公主嫁給匈奴單于。漢武帝時期,先后把細君公主、解憂公主和馮嫽嫁入烏孫。漢元帝時,昭君出塞,嫁給了呼韓邪單于。
和親政策為什么能持續(xù)這么長的時間呢?其實這是實力權衡中的一種互相妥協(xié)。雙方覺得實力相當,誰也不能征服對方時,又覺得有溝通的必要,和親就成了最好的方式。因為這樣,中原王朝得到了顏面,戰(zhàn)爭也可以得到緩沖;而游牧政權也可以得到實惠。高祖、惠帝、文帝、景帝時的和親,都是這種性質(zhì)。而雙方的實力一旦發(fā)生了變化,這種平衡就會被打破。武帝時,漢朝國力空前強盛,便不再和匈奴和親,開始用兵了。
所以,對于中原王朝來說,和親的作用主要有兩種:
其一,兵力不足以對敵時,可以用和親來換取和平,高、惠、文、景時都是如此。漢元帝時期,情況發(fā)生了變化,但換取和平的本質(zhì)還是一樣的。匈奴經(jīng)過漢武帝時期的打擊后,內(nèi)部分裂,實力大減,呼韓邪單于勢孤力弱,得不到漢朝的庇護就難以立國,所以主動請求和親;而漢朝在數(shù)十年的征戰(zhàn)之后,也是財竭民疲,急需要休養(yǎng)生息。就像班固在《漢書》里所說的一樣:“師旅之費,不可勝計。至于用度不足,……民力屈,財力竭,因之以兇年,寇盜并起,道路不通?!彪p方都渴望和平,昭君出塞,也就順理成章了。
其二,和親也可以作為政治手段打擊敵人。漢武帝和西域國家烏孫的和親就是如此。西域三十六國本來都是匈奴的屬國,為了更有效地打擊匈奴,張騫建議:“誠以此時厚賂烏孫,招以東居故地,漢遣公主為夫人,結昆弟,其勢宜聽,則是斷匈奴右臂也。”(《漢書》)武帝聽從了他計策,于是就有了細君、解憂的遠嫁。
而對于匈奴單于來說,和漢朝和親,也有自己的打算。
實力強盛時,借和親可以得到漢朝的饋贈,不用出兵打仗,就能得到大量財物,何樂而不為。高祖劉邦和匈奴和親時,不僅“奉宗室女公主為單于閼氏”“約為昆弟以和親”(《史記》),而且“歲奉匈奴絮、繒、酒、米、食物各有數(shù)”(《史記》)。漢朝為了求得和平,不僅嫁出了公主,同時還贈送了許多東西,而且形成了定例,每年都得給匈奴送去大量財物?;?、文、景三朝也莫不如此,直到武帝初年,依然“明和親約束厚遇,通關市,饒給之”(《史記》)。盡管如此,貪婪成性的匈奴貴族一有機會,還是會出兵侵略,就像《史記》里所說:“匈奴日已驕,歲入邊,殺略人民畜產(chǎn)甚多。”和親,是匈奴獲取財物的外交手段之一,是和劫掠并行的策略。
到了國力衰微的時候,和親又成了匈奴統(tǒng)治者借助漢朝的聲威來鞏固自己統(tǒng)治的政治外交手段。呼韓邪單于和親就是最鮮明的例子,當時漢朝剛剛殺掉了他的競爭對手(也是他的哥哥)郅支單于,他又高興又害怕。他高興的是漢朝替他消滅了爭奪單于位置的對手,害怕的是萬一得罪了漢朝,也落得同樣下場。所以他請求和親,就是為了鞏固地位。到了東漢時期,匈奴分裂為南北兩部分,都曾向漢朝請求和親,但當時漢朝的實力已經(jīng)遠遠強過匈奴,用不著用和親的手段來緩和戰(zhàn)爭了,所以,匈奴和親的請求就被拒絕了。
“昭君自有千秋在,胡漢和親識見高?!痹谔囟ǖ臍v史時期,作為外交工具的王昭君們,在維持邊疆和平,促進民族交融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從這些遠嫁異域的弱女子的個人命運來看,她們是政治外交的犧牲品,一生的遭遇往往是非常不幸的。
漢朝皇帝從沒有派出過一個親生女兒去和親。如果和親是一份美差的話,肯定輪不到細君、解憂這樣的宗室女子,就更不會輪到只是一個普通宮女的王昭君。最初,劉邦倒是準備過用親生女兒和親,但呂后一番哭訴:“妾唯太子、一女,奈何棄之匈奴!”劉邦打消了主意,最終還是選“家人子名為長公主,妻單于”(《史記》)。呂后的一個“棄”字,其實道出了這些和親女子的命運,她們就是朝廷的一個“棄子”,朝廷把她們嫁出去以后,她們的幸福,她們的命運,是沒有人會關心的。
她們遠嫁異域,語言不通,生活習俗不同,婚姻中也很難得到愛情和幸福。
細君公主嫁入烏孫時,烏孫昆莫(即國王)獵驕靡已是一個行將就木的老人。二人語言不通,細君思念故鄉(xiāng),非常悲傷,自己作歌唱道:“吾家嫁我兮天一方,遠托異國兮烏孫王。穹廬為室兮旃為墻,以肉為食兮酪為漿。居常土思兮心內(nèi)傷,愿為黃鵠兮歸故鄉(xiāng)?!奔毦髞碛旨藿o了獵驕靡的孫子軍須靡,在烏孫生活了五年就郁郁而終。
細君死后,解憂公主嫁入烏孫,先后嫁給了軍須靡、翁歸靡、泥靡三人。她也一直在思念著家鄉(xiāng),到將近七十歲的時候,她向朝廷上書,祈求“愿得歸骸骨,葬漢地”(《漢書》)。她還是比較幸運的,朝廷終于批準了她的請求,生命的最后兩年,她是在自己的故土度過的。
再說王昭君,她雖然是自愿請行,但其實是對寂寞壓抑的宮廷生活的一種反抗,并不代表她喜歡北方冰天雪地的生活。我們可以想象,呼韓邪單于的年齡比昭君大一倍還多,而且在和昭君成婚三年后就病死了,她在匈奴的生活也難言幸福。她也曾向朝廷“上書求歸”,但沒有獲得批準,只能是“獨留青冢向黃昏”了。
總之,無論后人如何評價,王昭君們的和親遠嫁,其實只是政治外交的工具和犧牲品而已。她們用自己的青春年華,在遙遠的異鄉(xiāng),在歷史的長河中譜寫了一曲又一曲的人生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