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朵節(jié)是納西族最大的傳統(tǒng)節(jié)日,農(nóng)歷二月初八舉行。節(jié)日期間,納西族男女老少踏著游春賞花,小伙子騎上駿馬,進行撥旗、拾銀圓賽馬活動,勝者,倍受姑娘們的青睞。晚飯后,人們圍坐在篝火旁,能歌善舞的納西姑娘跳起歡快的“阿哩哩”。
求納西族習俗,要求詳細,全面,比如他們喜歡吃什么,忌諱吃什么,有什么節(jié)日,三朵節(jié)是怎么回事
一、居住
納西族民間住房,在明清時還普遍是井干式“木楞房”,用圓木縱橫相架,層面高至七八尺,即加緣行,覆之以板,石壓其上。在木楞房的正房(祖房)中,有一個高出地面的灶臺稱為“格古魯”,中間為火唐塘,安上大型鐵制三角架,用來燒水,烤火和安鍋做飯,會客、用餐和老人就寢均在這個灶臺上?;鹛羶蛇呬伳景澹沂侵魑?,左是客位,不能相混。
麗江壩區(qū),尤其是大研古城內(nèi),納西民居則普遍是土木結構的瓦屋樓房。建筑平面結構大多是“三房一照壁”,富裕人家也有“四合五天井”的布局。納西族的“三房一照壁”正房較高,主要供老人居住,兩側廂房略低,由下輩居住,再加上正房對面一堵照壁,看上去主次分明,布局協(xié)調。天井供生活之用,多用磚石鋪成,常以花草美化。如有臨街的房屋,多被辟為鋪面,主人自己經(jīng)營,或轉租他人經(jīng)營。屋基采用石頭砌成,墻用土坯砌起,有的四角用磚修飾,上段則用木板圍封,屋架強化穿斗功能,增強了搞震能力,使房房具有“墻倒屋不塌”的特點。屋面都用筒板瓦覆蓋,前后出檐,人字面坡交接處裝飾“垂魚”。
二、服飾
納西族男子的服飾大體與漢族相同,各地婦女服飾則有差異。中甸縣白地一帶婦女,身穿對襟長衫,再系百褶長裙,腰束毛織彩帶,腳穿云頭黑靴,背披白毛山養(yǎng)皮,編發(fā)盤辮,保有古風,寧蒗縣永寧一帶摩梭婦女,頭戴布料大包頭,身穿大襟小褂,系長可及地百褶裙,腰系彩帶,美觀大方。麗江縣大研一帶納西族婦女,從清初改土歸流以膈衣著便有很大改變,上空大襟寬袖布袍,袖口捋至肘部,外加紫色或藏青色截肩;下著長褲,腰系用黑、白、藍色棉布縫制的圍裙,上打百褶,下鑲天蘭色寬邊;背披“七星羊皮”,羊皮上端縫有兩根白色長帶,披時從肩搭過,在胸前交錯又系在腰后,既可保暖,又可墊背負重。近年,一種既保持納西古裝特色,又有現(xiàn)代服飾特點的新型青年婦女服飾問世,其產(chǎn)要特點是改大襟的坎肩為對開或半邊開收腰坎肩,改圍腰為長裙,在禮儀活動中頗受歡迎。
羊皮披肩是麗江納西婦女服飾的重要樗。它一般是整塊純黑色羊皮制成,剪裁為上方下圓,上部疑著6厘米寬的黑邊,下面再釘上一字橫排的七個彩繡的圓形布盤,圓心各垂兩根白色的羊皮飄帶,代表北斗七星,俗稱“披星戴月”,以示勤勞之意。另有一種看法認為,上方下圓的羊皮是摹仿青蛙的形狀剪裁,而綴在背面的圓盤納西人稱為“巴妙”,意為“青蛙的眼晴”,這是崇拜蛙的麗江土著農(nóng)耕居民與崇拜羊的南遷古羌人相融合形成納西族后的產(chǎn)物。
三、飲食
納西族習慣一日三餐,主食以小麥、玉米和大米為主,加工制作成窩頭、饅頭、粑粑、米飯等花樣,山區(qū)雜以洋芋、蕎和青稞,喜喝酥油茶,常吃雜鍋菜、火鍋和大塊肉。城鎮(zhèn)、壩區(qū)的烹調技術較高,待客時,飯前多設海棠、瓜果、蜜餞等自制茶點,而“八大碗”、“六碗六盤”等花色品種很有特色。宴請貴客多用“三疊水”,一般用三種大小不同的碗具盛菜,形成高矮三個層次,菜譜除了通常使用的蔬菜外,特意加上一些山珍海味。
四、禁忌
禁忌是虛構的危險,恐怖的心理,自我限制和消極防衛(wèi)。納西族的禁忌有:
除夕晚忌不洗腳,而吃團年飯的碗筷忌洗刷。正月初一晨忌陌生人進家門
除夕晚忌留出嫁女在娘家。正月初一晨忌婦女早起床
忌跨豎在門口的陸色白石,忌跨火塘的座鍋石,忌水潑火塘中的火。
客人進屋忌諱主人吐唾沫。忌客人座火塘左邊的座位。
忌戴頭笠進屋,忌扛著鋤頭進廚房
晚上點火回家,忌火把點進屋內(nèi)。晚上回家先入火塘屋, 忌先入臥室
死者入棺或火葬時,屬相克者忌在現(xiàn)場。披麻戴孝的人,忌進別人家的門。
納西婚俗
納西族實行一夫一妻制,禁止同家族的人結親。男女一般二十歲左右結婚,早婚現(xiàn)象較少。舊時,婚姻講究門當戶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盛行姑舅表儔婚配習俗。結婚一般要經(jīng)過訂親、請酒、舉辦婚禮等程序。訂親,納西語“日蚌”,意為送酒,男孩長到五六歲,父母便托媒人帶一壺酒到適合的女方家為兒子說親,雙方父母同意后,待女孩長到十歲左右便擇吉日訂婚。之后男方家要向婦家行“小酒”、“大酒”等禮,每年端午中秋、冬至等節(jié)都要到女方家送禮。結婚儀式有不見天之俗,在天井搭大帳篷,下鋪松毛,扎迎親牌坊。女家閉門,隔門唱盤問喜歌,答唱對頭方開門迎入,接親者即撤“開門錢”。新娘邊祭祖先、告別父母親友,邊哭泣表示舍不得離開娘家。新娘進夫家大門時,必須跨過門檻下右的馬鞍,以此表示成為男家的成員了。
過去,納西族青年男女婚前有社交自由,談戀愛稱為“命若賀”,一般不受父母干涉,通過各種節(jié)日活動和紅白喜事場合相識交交往,定期約會于山間田野,對歌彈弦,傾吐衷腸,互贈情物。這種傳統(tǒng)的社交自由,與漢文化影響的封建包辦婚矛盾尖銳,加上社會中的階級壓迫剝削和農(nóng)民的貧困加深,致使相愛的青年往往不能成婚,噗了忠貞于純潔的愛情,就相約至玉龍雪山或村寨附近風景優(yōu)美的地方殉情自殺。
東巴祭司依據(jù)當時所發(fā)生的情死悲劇情況,創(chuàng)作東巴經(jīng)典《魯般魯饒》(牧奴遷徒記),并把它作為超薦情死者的經(jīng)書,在道場儀式中反復吟誦。納西族第一對情死者從情死鬼頭目變成愛神,十二巖子坡這個情死鬼魂的歸宿地,也演變成雪山情雪山情國(游翠國),并把情死國描繪成不同境界的三個國。經(jīng)過東巴教的不斷傳播,民間又形成口傳的長詩《游悲》(殉情調),其故事說:女主人公從小在山上放羊,孤單寂寞;男主人公是次子,分家沒有份,就上山打獵。二人相會在深山,互訴苦情,于是相愛,但他們燒香問卜,都難于成婚,便去準備情死的用物,接著雙雙爬上雪山,經(jīng)歷“樹上盤惡峰,石上長尖刺”的“游翠第一國”和不長草木的第二國,過了獨木橋,到了“金花不會謝,金果不會落”,沒有蒼蠅蚊子的理想樂園“巫魯游翠國”(第三國),過上了“白鹿當耕牛,斑虎當騎馬”的自由生活。
上述文學作品揭露和抨擊了不合理的婚姻制度,歌頌了人們爭取自由幸福的斗爭精神和純真的愛情,但對納西族的殉情風氣產(chǎn)生了較明顯的影響。新中國成立以來,由于生活水平的不斷改善,文化教育的逐步普及,加之新婚姻法的深入實施,戀愛自由和結婚自主得到切實的法律保護,納西族的殉情之俗早也成為過去。